【上海婚車網】“一年兩頭春”不吉利?為“避兇”閃婚需慎重
【穎海租車﹥上海婚車網﹥婚慶新聞】剛喝完臘八粥,離2月3日立春還有近一個月。“結婚?”“還要趕緊?”只因為2017丁酉雞年會在年頭年尾都逢立春,民間有傳言“不吉利”,所以,想結婚辦喜事的,要么趁早要么推遲。如此說法,信還是不信?
“雙春”也能寓意喜事
“這是典型的老法里的說詞,所謂雙立春多為‘兇年’,嚇得有些民間百姓辦喜事也要回避。”民俗專家、嘉定區博物館副研究員陶繼明說,這種忌諱并無多少科學性,事實上,民俗的東西有許多也不一定能探究出多少道理來,包括有些代代傳下來沒什么文化含量的習俗、習慣,現代人反其道而行,也照樣過得很瀟灑自在。
據陶繼明介紹,“一年雙春”在歷法上是很普遍的。雙春年其實是陽歷和陰歷之間的“陰差陽錯”造成的。中國的歷法在陰歷和陽歷之間有11天的偏差,于是在陰歷中出現了“閏月”,來彌補這個時間差。雙春年一般在閏月年出現,如即將過去的2016年丙申猴年是從2016年2月8日起算,2016年2月4日為立春,而下一個立春在2017年的2月3日,已進入了丁酉雞年,所以上一個猴年便“無春”,而2017年丁酉雞年的正月初七、臘月十九都是立春,則又出現了“一年兩頭春”的現象。
陶繼明說,至于“雙春”不宜結婚,至少從歷法上來說并無依據,相信了就相信了,不相信也就不要去信它。但“雙春”之“雙”,為什么不能寓意著逢雙成喜、成雙成對這么吉祥如意之事呢?
婚姻破裂豈能怪歷法
“因為要躲避雙春年之‘兇’,所以民間就會有些人想趁這幾天農歷雞年還未到,趕緊把婚結了。是否有必要搶時間,需要新人們多斟酌。”在陶繼明看來,民俗中的確有春節大年初一、初二不辦喜事的流傳,一般是初三后才操辦婚事,而且元旦后至春節前這段時間也歷來是婚嫁的高峰。“這個習俗是有一定道理的。最簡單的判斷就是以前沒有冰箱,采購婚宴的食材也不如現在方便。元旦至春節前天氣還比較冷,儲存食物不易變質,而過了春節,特別是春節在立春之后的,天氣轉暖了,大擺宴席就會遇到食材采購、烹制等問題。”他說,這樣一種看似元旦后扎堆結婚的習俗,與是不是雙春年并沒有必然聯系。
民間還有一種頗為奇特的說法,認為雙春年“一年鬧兩春”,容易紅杏出墻而導致婚姻破裂。上海市心理衛生服務行業協會副會長王裕如教授認為,趕時間扎堆結婚或相信迷信要躲避所謂“兇年”而推遲結婚,都不太可取。現代人婚姻易生變卦,與歷法節氣全然無關,它是有綜合因素的。“現在婚與不婚沒了壓力,離與不離也沒有多少壓力,甚至婚姻也與住房、衣食關系不再緊密了,婚姻的基礎就變得不太穩固,以至于‘朝婚暮離’現象也時有發生。殊不知,現代人對婚姻的慎重同樣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