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科目三考試5次沒過,是否要自行報名考試?
問:駕照科目三考試5次沒過,想問是否可以自行報名考試?
答:公安部139號令第四十四條規定: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應當在十日后預約。
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所以您的其他科目成績已作廢,需要重新報名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