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開車超速20%以內不扣分
按照我們國家現在的交通法規,高速上行駛超速10%未達到20%的,處100元罰款、記3分,超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記6分。超速50%以上的,駕駛證直接記12分。
舉個例子來說吧,在限速120km/h的高速路段,如果你開的車子車速超過了130km/h,那么你可能就已經超速了,此時就會面臨罰款100元、記3分的風險。
如果是在限速100km/h的高速路段,那么你的速度就更不能超過110km/h,要不然也是超速的。
所以這么來看的話,我們開車上高速是千萬不能夠超速的,要不然,駕駛證的分會分分鐘就給扣完了。
好在,有一個好消息的是,經過修訂后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在日前終于也是審議通過了,具體的細則馬上便會在2022年4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行。
其中最重要的一條便是,以前超速50%以上是要扣12分、20%-50%扣6分、20%以下扣3分,而調整后主要針對高速快速路級普通道路進行了區分。
一是普通道路的扣分進行了下調:超速50%以上扣6分、20%以下不扣分,
二是高速上超速20%以下也不扣分。至此,車主朋友們終于可以在高速上將車輛行駛時的速度給多提升一點上來了。
最后,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還明確了,將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從12分降為9分;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從3分降為1分;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從2分升為3分。而對于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的,則給予警告處罰,并免予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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