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翻閱車載導航違法 抓到將記2分罰款200元
上海交警連續處理3起在開車和等紅燈時瀏覽電子設備這一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駕駛員分別被處以記2分,罰款200元。
“司機低頭看手機的瞬間,車輛實際上處于無人駕駛狀態,非常危險。”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相關人士說,開車看手機導致的“盲駕”行為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有的因為使用手機突然減速造成追尾,有的因為看手機遇到突發情況時避閃不及造成人員傷害。
在2014年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曾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將駕駛中玩弄手機和手持終端造成的“盲駕”入刑納入危險駕駛罪。“盲駕入刑”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
浦東交警人士介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無論是遇到紅燈還是擁堵,駕駛是一個完整的過程,駕駛員所處的狀態仍然處于法律所認定的“駕駛機動車”期間,因此禁止使用手機的法條仍然是有效的。根據《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認定及處理指導意見(一)》,駕駛人在駕車行駛過程中有通過手持方式操作移動電話通話或者收發短信、觀看手機視頻、操作手機軟件等情形的,將認定為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行為。而《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第34條規定的電子設備則包括手機、平板電腦以及其他手持應用裝備。
高速上每秒前進27米多
上海交警總隊專業人士介紹,以城市道路常見的60公里/小時的限速來說,每秒車輛會前進約16.7米,即使只低頭看了2秒手機,車輛已經前行了約33.4米。而如果以高速公路上常見的100公里的時速來看,車輛每秒會前進約27.8米,而駕駛員從發現情況做出反應到踩下剎車,還需要0.4秒的時間,就算是剎車性能最頂級的超級跑車來說,從時速100公里到完全剎停也需要33米左右的制動距離(這還需要將剎車完全踩死,大部分駕駛員遇到突發情況時很難做到),這樣一來,如果低頭看了2秒手機,那么之前距離你100米開外的車突然發生狀況的話,很難避免與之發生碰撞。
用藍牙設備不會被抓
交警人士解釋,根據公安部交管局2013年下發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認定及處理指導意見(一)》(公交管(2013)128號)明確:駕駛人在駕車行駛過程中有通過手持方式操作移動電話通話或者收發短信、觀看手機視頻、操作手機軟件等情形的,認定為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行為; 對駕駛人使用無需手持的車載電話、手機耳機或者免提功能進行通話且不影響安全的,不認定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行為。也就是說,用藍牙而不是通過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不在抓拍范圍內。
翻閱車載導航也違法
開車選擇車道時,會用手操作手機或車載導航,翻看導航界面上后續的路程,這樣做會被抓拍么?
楊浦交警說:“如果在開車行駛中翻看車載導航肯定屬于違法,因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在實踐操作中,主要看手的位置,是否離開方向盤,手上是否有電子設備。瀏覽操作電子設備時,就已經脫離了正常行車視野,出現了駕車隱患。確實需要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的,應提前設置語音提醒或將車輛依法妥善停穩后,再使用。
“電子警察”是處罰依據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透露,去年8月下旬,上海啟用電子警察自動抓拍駕駛員開車打手機,除了開車打手機,玩微信、吃東西、不系安全帶等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也逐步被納入非現場執法的范疇,被“電子警察”抓拍成為處罰依據。
交警總隊科技部利用“以圖搜圖”技術的新型電子警察全市共有70套:系統開發前期,公安交警科技部門搜集了500余張道口抓拍到的典型圖片,輸入后臺建模,通過計算機自動比對,系統能在短時間對違法行為進行判定。在對相關違法數據的合法性進行人工審核后,這些違法行為將被錄入交通違法處理系統。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每起違法行為都將被處以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目前,具有抓拍“駕駛時接聽撥打手持電話”功能的電子警察設備已達100余套,主要分布在上海部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及陳海公路、滬青平公路等重點路段。今年,公安交警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對其他電子警察設備進行升級,進一步擴大抓拍范圍。